今后,大城市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要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居住小區、大型公共場所等重大建設項目,應將公共交通場站建設作為項目的配套設施,同步設計、建設和竣工,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場、站等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這是5月19日從建設部召開的全國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5月19日,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在會議上說,爭取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速度達到20公里/小時以上,準點率達到90%以上。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建成區大于50%,中心城區大于70%。
據了解,在我國城市開發、居住區建設過程中,由于交通設施跟不上,居民出行困難,停車難、行車難、交通污染嚴重成為各個城市政府面對并必須盡快解決的問題。根本原因是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城市交通的需求。來自巴士系統的一位人士向記者道出他們的苦衷:由于一些開發商沒有事先規劃,而是借用綠地等興建公交站點,導致站點設置不合理,居民有意見,巴士公司只好撤離小區。